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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d2();死亡,什么是死亡?我从来不知道,我只知道我死去不会有任何记得我,不会有人因为一个男人的死而难过。

但我知道,我不能死,我有想见的人,虽然她根本不知道我是谁,但我永远记得她,细眉乌发,一双含情眼,自轿帘后露出不受风雨的皙白脸,玉指纤纤,捏着一方柔滑的丝帕,对着跟在轿子边的仆人说,

“寻一双厚底鞋,现下阴雨多,脚在泥地里踩着,要害病。”

那天我得了人生中第一双新鞋,鞋里还放着一吊钱,给我鞋和钱的人说,他们家小姐让我拿着钱,寻个地方安顿。

那吊钱我只用了三枚,一枚换了街边小乞丐的烂鞋底,两枚钱吃了四个包子,用装包子的纸把鞋包了。

我舍不得穿那双鞋,鞋底足足有半寸厚,鞋面也是厚布缝的,一想就知道穿在脚上是多舒服,脚下肯定像踩了云一样。

后来我就去参了军,将那双鞋贴身带着,时常拿出来看一看,摸几下,通行的人想看,我都是拿在自己手里,让他们远看,我可是洗了手才莫得,他们一天连脸也不洗,手怎么能干净?

他们笑我把这鞋当自己媳妇,我就说那是我在老家的相好做的。我知道这是大话,他们十分羡慕我有个在家等我回去的人,我也总在想要是她是我的娘子就好了,

但她是生在云端中的娇花,人间风雨都吹不到,怎么可能嫁给我这个在泥坑里滚打,连双鞋都没有的人呢?

我在战场上总是冲在最前面,一刀一刀砍在敌人身上,看着他们倒在我面前,我心中有种说不出的快意,仿佛他们就是那些划分出门第,将人分为三六九等的上等贵族,只有杀光了那些人,我才能端端正正站到她面前。

可能是她给的鞋带着福气,征战这些年,我身上只有几处刀伤,从没有危急性命,我身边的战友换了一批又一批,面孔越来越稚嫩,我从一个稚气未脱的瘦弱少年,变成现在的少年口中勇猛的大哥,他们十分崇敬我。

我还是时常在洗手后,将鞋拿出来看,它在我怀里已经有些变形,但依旧挡不住它好看,新兵会问我,这双鞋的故事,我的故事逐渐从等我回家的相好,到在家的小娘子,到最后的我的想象已经不止她是我的娘子,在我的故事里,她不顾家人阻拦嫁给我,我们夫妻恩爱,生儿育女,只可惜我被强行征兵至此。

看着他们和以前那些听我故事的人一样,满是羡慕,我心中的空虚愈加膨胀。

我的勇猛传到将军那里,将军亲自召见了我,发现我战功可观,他让我做了一队的队长,后来我又成了外委把总,百户,防守尉,协领,参将。

最终我见到了皇上,站在朝堂之上,我冷漠镇定,我是从人血中浸泡出的副将,即使眼,前人是皇上,我也毫不畏惧,人是因为有所牵挂才会有所畏惧,我无牵无挂,唯有怀中一双鞋是我性命所牵。即使跪在下首,我依旧心如止水。

皇上对我的战功大加赞赏,甚至封我为虎威将军,赐我官邸黄金,一时间功名利禄潮水般涌向我。

我知道人没有弱点,尤其是皇帝身边的人,只会早早衰败,所以我时常出入青楼,看着各色的美人,她们娇笑着,柔弱的依偎在我身上,我竭力在她们脸上寻找记忆中的面庞,只是我什么都记不起来,闭上眼,只剩一片血红,溅起的肠肚,扬起的四肢,头颅滚下依旧瞪大的双眼。

我时常从不同的美娇娘身边醒来,看着她们只有满心的烦恼,我穿好衣服从青楼出来,独自走回家,冷冰冰的月光白生生的渗人,一路跟在我身后,像个妖精一样。

回到府里,看门的老周走在我前面打着灯笼,皇上的赏赐都是好的,我的府邸很大,只是我常年征战在外,府里没有几个人,尤其在深夜,没有人声,房间都是黑漆漆的。

老周把油灯点上,房间亮了些,老周临走关门时,小心翼翼的说了句,

“老爷,您马上三十了,该寻个人陪您过日子了。”

我也在想,是不是真的该娶亲,青楼的粉脂味我已经厌倦,想要家中能有热气腾腾的饭食香,想要有人陪伴在侧,想要有人在我耳边轻声唤我夫君。

黑暗中我摩挲着那双一针一线我都十分了解的布鞋,现在我不缺鞋子,每双鞋子都是厚厚的千层底,踩在脚下十分舒服,只是每一双鞋都不是她给我的,这么多年,我从不舍得把脚放进这双鞋子,它已经被我摸得起了毛边,但它依旧那样好看,一针一线仿佛都是她亲手缝制。

但我知道,这双鞋,不过是一个下人送到我手里。她甚至都没有看过这双鞋。

我还是想要有个人陪在我身边,即使不是她。

我向礼部尚书提亲了,他家有个未出阁的女儿,二八年华,听说品德尚好。我不求女子容貌多好,只要她贤良便好,世家女子的美貌,无人及那年轿帘后的惊鸿一瞥。

成亲时,我第一次穿上那双鞋,他们取笑我新郎官穿旧鞋,日子要难走的。

我笑了,这明明是一双新鞋,我贴身带了十几年都没舍得穿的新鞋。常年打仗,我的脚掌变得宽厚,这鞋已经有些挤脚,但我舍不得换下。

鞋子穿了一天,脚趾处已经顶烂,不是鞋子的问题,只是因为放了十几年,鞋子也会老。

金燕笑我,娶亲将鞋子都磨烂了,她以为我是因为成亲太过高兴。

金燕人很好,温柔贤淑,将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,每日晨起早饭已经摆在桌上,每晚回家时,总是有一豆灯火亮着。

我们相敬如宾,她手巧,时常做衣服做鞋给我,我去训兵场,她总是做了饭菜送来,几个将军都十分羡慕我有这样好的妻子。

我们成婚半年,南边有蛮人入侵,皇上命我前去击退,临走前金燕给我做了好几双鞋,嘱咐我,那双坏掉的鞋不要带了,大小也不合适。

我拿了鞋,便走了,她忧心我,站在城墙外,目送我走了好远,我真的有些舍不得,但我是靠着打仗走到现在的,有仗我必须去打。

我带着军队一路拼杀,赶到一处小城时,那里刚刚被蛮人攻破,我带着人杀进城里,一个老人发现我是本国的将军,颤巍巍的从角落爬出来,他的双腿已经断了,匍匐在马前,求我去救他们家夫人。

冲进南府,各个房间击破,一小队蛮人逃了出来,手下的人去追他们,我看准他们跑出来的房间,一进去就是蛮人身上的汗臭味,一步一步走进,发现女子衣衫的碎片,还有血迹,顺着碎片,一路寻到卧房,

一个女子,衣不蔽体,蜷缩床脚,眼神惶恐的看着我,只是那一张脸,绝世无双,干涸的血迹只让她的肌肤看起来更加清透,裸露在外的双腿纤细白净,

蓬乱的头发下掩藏着梨花带雨的脸,我告诉她我是本国的将军,她丝毫不放松。

扯下床围,裹住她,将她抱在怀里,带回军营,让人备了热水和新衣,她在我的帐子里洗漱。

看到我,她一言不发,只是跪下一拜,原来她不能说话,我问她从前会说话吗,她点头,

我知晓了,她是受了太多惊吓,才哑了嗓子,这得慢慢治,要她放下自己的心防。

她写了纸条说她叫杜秋。

多余的我没有问,从进南家的那一刻,我就已经知道,大大小小的尸体,空荡荡的房间,除了她和那幢房子,什么都没有剩下。

从将她带回军营那天起,我一直带着她,向南走,我就带着她向南走,班师回朝,我就带她回去。

她很乖,总是怯生生的跟在我身后,我安排了一辆马车,她乖乖的坐在里面,有时大军赶路,顾不得吃饭,我让人给她送咸菜馒头,她总是过半天,悄悄坐在马车前,等我发现她走过去后,她就把半块馒头夹着咸菜塞到我手里,比划着告诉我,她吃不完。

她是怕我饿着,才省着给我,捏着那半块馒头,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,暖洋洋的,像被人放在心尖尖上爱。

晚上休息时,我与官兵同吃同睡,她就睡在马车上。

深夜,朦胧中我感觉有人在我身边,戒备的睁开眼,才发现是她,

她面色羞红,指了指自己的小腹,我忽然明白,周围十里都是男人,她想小解又找不到地方。

带着她寻到一处树林掩映处,我走得远远的,在周围守着不让人过来。

她捏着我的衣角,羞怯的躲在我身后,我告诉她,没事的,等回去后,我娶她。

她眼睛亮晶晶的望着我,似乎再问我是真的吗,我点点头,将她打横抱起,轻轻放在马车上,将披风盖在她身上,向她坦白,我已经有妻子,如果娶她也只能是妾,她的眸子忽的一暗,我的心揪起,不知怎么只要看到她难过,我心中也会难过。

半晌,她比划说,她不介意。

金燕守在府门前,看到她我稍微有些心虚,征战半年多,未曾给她传去只言片语,她独守家中,日夜期盼夫君回来,但是我却带回一个小妾。

走进时,她又哭又笑,忽然我愣住了,金燕的小腹高高隆起。

走到她身边,她拉着我的手放在肚子上,温柔的说,

“这是你的孩儿,七个月了。”

她依偎在我怀里,忽然她身子一僵,瞪着眼睛,指着马车,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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